日常英语中常用的拉丁语短语解析

英语吸收了大量至今仍在频繁使用的拉丁语短语,很多时候使用者根本不会停下来把它们翻译一遍。

"Et cetera"(etc.)——"等等"

用来表示一份列表按照同样的模式继续下去,而不需要把每一项都列出来。它的字面意思是"以及其他事物"。

"Vice versa"——"位置对调"

用来表示一句话反过来说也成立,比如"she trusts him, and vice versa",意思是他也同样信任她。

"Quid pro quo"——"以此换彼"

指为了换取别的东西而给予的好处或恩惠。它在法律、政治和商业语境中频繁出现,有时还带有一种"不正当交换"的负面含义。

"Ad hoc"——"为此而设"

形容为了某个具体、临时的目的而创建或采取的行动,而不是整体计划的一部分,比如为处理某个具体问题而成立的"ad hoc委员会"(临时委员会)。

"De facto"——"事实上"

形容某事在实际中确实存在,无论它是否得到官方承认或法律确立。与之对应的术语"de jure"意思是"依法"。

"Status quo"——"现状"

指当前或既有的事态,常用于讨论是维持现状还是加以改变。

"Bona fide"——"出于善意"

形容某事真实、不带欺骗意图,比如"a bona fide offer"(一个诚意的报价)。

"Per se"——"就其本身而言"

用来把某事从更大的语境中单独抽出来看,比如"the plan isn't bad per se, but the timing is wrong",意思是计划本身没问题,问题出在时机不对。

"Alma mater"——"哺育之母"

指一个人毕业的学校或大学,把这所机构比作"哺育"了学生教育的存在。

"In absentia"——"本人缺席"

形容某件事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发生,最常见于法律语境,比如"被缺席审判"或"被缺席判决"。

"Prima facie"——"乍看之下"

字面意思是“第一印象”,指在没有进一步调查之前,仅凭现有证据就看起来成立。法律中常说“prima facie case”,意思是证据初步足以支持指控,可以进入下一步审理。

"Habeas corpus"——"你应当有这个身体"

英美法系中保护人身自由的重要程序,要求把被关押的人带到法官面前,说明关押是否有合法依据。新闻中常以“人身保护令”的方式翻译。

"Pro bono"——"为了公共利益"

原来是 pro bono publico 的缩写,指专业人士(尤其是律师)不收费用,免费为他人提供服务。今天也用于设计师、医生、咨询师的公益服务。

"Per capita"——"按人头"

表示平均到每个人,例如“人均GDP”在英语里就是 GDP per capita。这个短语在统计和经济新闻中非常常见。

"Carpe diem"——"把握当下"

出自古罗马诗人贺拉斯的诗句,字面意思是“摘取这一天”,被用来劝人珍惜眼前的时光、不要把希望全寄托在未来。

"Ad nauseam"——"到令人厌烦的程度"

字面意思是“直到令人作呕”,形容某件事被反复说了太多次,让人听烦了,比如“他把这个观点重复了 ad nauseam”。

"Ipso facto"——"事实本身"

表示某个结果是由那件事实本身直接导致的,不需要别的证明。例如“他是未成年人,ipso facto 不能签订这类合同”。

"A priori"与"a posteriori"

a priori 指不依赖经验、靠推理得出的(先验的),a posteriori 则指依靠经验观察得出的(后验的)。这对词常出现在哲学和科学讨论中。

"Sic"——"原文如此"

在引用别人的话时,如果原文有错别字或语法错误,会在后面加上方括号的 [sic],告诉读者这个错误来自原文,不是引用者抄错了。

藏在缩写里的拉丁语

i.e. 来自 id est(也就是),e.g. 来自 exempli gratia(例如),etc. 来自 et cetera,et al. 来自 et alii(以及其他人),vs. 来自 versus(对),P.S. 来自 post scriptum(附言),a.m. 和 p.m. 来自 ante meridiem(正午之前)和 post meridiem(正午之后)。很多人天天看到这些缩写,却不知道它们本来是拉丁语。

为什么日常英语里还留存着这么多拉丁语

英语词汇中有相当一部分,尤其是法律、学术和正式用语,可以追溯到拉丁语——一部分原因是拉丁语在欧洲数百年间一直是法律、教会和学术的通用语言,另一部分原因是诺曼征服之后,源自拉丁语的法语大量词汇进入了英语。

法律写作格外完整地保留了拉丁语

法律、医学等领域比日常口语更长久地保留了拉丁语术语,这也是为什么"de facto""prima facie""habeas corpus"这类短语至今仍然频繁出现在法律文书中的原因。

哪些拉丁语短语值得优先记住

不需要一次背完。建议先掌握出现频率最高、而且意义容易被误解的几个:i.e. 和 e.g. 的区别,etc. 的用法,vs. 的读法,以及 status quo、de facto、per capita 这类新闻和学术文章里常见的词。其次是法律和商业文章里的 prima facie、pro bono、bona fide,再往后才是 ad nauseam、carpe diem 这类带有修辞色彩的表达。遇到不认识的短语,可以先看它所在句子的上下文,再查词典确认。

i.e. 和 e.g. 为什么最容易混淆

这两个缩写长得像,但用途不同。i.e. 是“换句话说”,后面的内容是前面内容的解释或限定,通常是唯一的答案;e.g. 是“举例来说”,后面列出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例子,并不穷尽。可以这样记:e.g. 的 e 对应 example(例子),i.e. 的 i 对应 in other words 的“in”这个意思。在正式写作里,它们前后通常都带逗号。

使用拉丁语短语的分寸

在日常对话和普通文章中,过度使用拉丁语会让文字显得生硬。一般的原则是:如果有同样清楚的英语说法,优先用英语;如果这个拉丁语短语已经成为固定表达,比如 vice versa、status quo,那么直接使用即可。面向读者不熟悉这些表达的场合,可以在首次出现时附上简短解释。

常见问题

书写时这些短语需要用斜体吗?

不同的写作风格指南规定不同。有些指南把"et cetera"或"vice versa"这类已经完全融入日常用语的短语当作普通英语,不再需要斜体;而不太常见的拉丁语术语则往往仍然用斜体处理。拿不准的时候,遵循该文档所使用的风格指南即可。

在日常口语中使用这些短语是不是不太合适?

不会——像"quid pro quo"或"status quo"这样的短语,在日常新闻和对话中出现得实在太频繁,以至于大多数人根本不再把它们当作外来短语看待。

i.e. 和 e.g. 到底怎么区分?

i.e. 表示“也就是说”,用来重述或澄清;e.g. 表示“例如”,用来举出几个例子。如果你想列出所有项目,用 i.e.;如果只是举几个代表,用 e.g.。

"etc." 前面要不要加 and?

不需要。et cetera 本身已经包含了“和”的意思(et 就是 and),所以写成 and etc. 是重复。同样,"et al." 后面的点要保留,因为 al. 是缩写。

这些拉丁语短语读音是按英语读还是按拉丁语读?

在日常英语里,通常按英语化的读音来读,比如 et cetera 读作“et SET-er-uh”。只有在学术或教会场合,才可能使用古典拉丁语或教会拉丁语的读音。